危废鉴别的标准规范:
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等等;
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二噁英排放监测技术规范》、《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
其他标准和规范:《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环境镉污染健康危害区判定标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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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鉴别的必要性分析: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从定义即可知,危险废物本身是具有危险特性的,若随意处置危废,必然会造成气体、地下水体和土壤的严重污染;直接或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损害。
危险废物鉴别的注意事项:
1、危险废物的形态不限于固态,也有液态的,如废酸、废碱、废油等。
2、废弃的放射性物质不归类为危险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3、有些危险废物不具有明显的危险特性,却列入危险废物管理的原因: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二条:“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的,列入本名录”。例如抗生素菌渣类废物虽然对环境无明显直接的危害,但是一旦进入食物链可造成人畜抗药性和人畜共患病(如禽流感),因此仍需将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危险废物的鉴别流程如下,供参考:
如何鉴别危险废物?步骤如下:
第一步,开展
固体废物鉴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2017),判断待鉴别的物品或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的,则不属于危险废物。
第二步,开展危险废物鉴别。
确认待鉴别的物品或物质属于固体废物的,则需要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一步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感染性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鉴别);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应按照以下2条的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1、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GB5085.6)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
2、对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无法鉴别,但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造成有害影响的固体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特性主要包括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那么如何鉴别危险废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