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S是什么?
MSDS 全称(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俗称(化学品平安运用说明书)又可简称为SDS,常用说法有MSDS报告、MSDS认证、MSDS操持、MSDS检测、MSDS编写等,MSDS报告是化学品消费商和出口商用来说明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响活性等)以及对运用者的安康(如抚慰性、毒性、致癌、致畸等)能够发生的危害的一份文件。
MSDS简明说明了一种化学品对人类安康和环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如何平安搬运、贮存和运用该化学品的信息。作为提供应用户的一项效劳,消费企业应随化学商品向用户提供平安说明书,运用户明了化学品的有关危害,运用时能自动停止防护,起到增加职业危害和预防化学事故的作用。目前美国、日本、欧盟等兴旺国度曾经普遍树立并实行了MSDS制度,要求风险化学品的消费厂家在销售、运输或出口其产品时,同时提供一份该产品的平安说明书。
MSDS的作用
化学品平安说明书作为传递产品平安信息的*基础的技术文件,其主要作用体如今:
1. 提供有关化学品的危害信息,维护化学产品运用者
2. 确保平安操作,为制定风险化学品平安操作规程提供技术信息
3. 提供有助于紧急救助和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信息
4. 指点化学品的平安消费、平安流通和平安运用
5. 是化学品注销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信息来源
6. 进出口,报关,运输,海关,空运,陆运等
国规范协会ANSI以及ISO建议实行的MSDS内容:
Section 1. Chemical Product & Company Information
*项:化学品称号和制造商信息
Section 2. 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第二项:化学组成信息
Section 3. Hazards Identification
第三项:危害信息
Section 4. First Aid Measures
第四项:急救措施
Section 5. Fire Fighting Measures
第五项:消防措施
Section 6. 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s
第六项:泄露应急处置
Section 7. Handling and Storage
第七项:操作和贮存
Section 8. Exposure Controls/Personal Protection
第八项:接触控制和团体防护措施
Section 9. 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第九项:理化特性
Section 10. Stability and Reactivity
第十项:动摇性和反响活性
Section 11. Toxicological Information
第十一项:毒理学信息
Section 12. Ecological Information
第十二项:生态学信息
Section 13. Disposal Considerations
第十三项:废弃处置
Section 14. Transport Information
第十四项:运输信息
Section 15. Regulatory Information
第十五项:法规信息
Section 16. Other Information
第十六项:其他信息
我们的SDS效劳包括:
·平安技术说明书(MSDS)和标签制造, 转换, 管理 (维护) 和翻译, 契合各国法规, 分类和格式,
·GHS(全球谐和系统)转换方案 和将目前平安数据表(SDS)和危害标签转为新的GHS SDS规范
·将物质和/或产品停止分类以确定标签和文件的需求,
·看法其和新规范的差距并对平安数据表(SDS)停止必要的修正,创立平安数据表(SDS)的16大项,
·依据各个国度的对物质停止针对性的风险评价,
·针对出口的产品将物质平安数据表翻译成特定国度的言语,
·MSDS中国效劳中心预备平安数据表(SDS)和标签,包括您企业的LOGO和颜色,表现您的企业笼统和质量规范。
我们的化学品平安技术说明书遵照以下国度的法律法规。
美洲:
·美国: 29 CFR1910.1200 + 国度法规清单 (如: California prop. 65; New Jersey Right-to-Know; etc.). 格式: (ANSI) Z400.1;
·加拿大: CPR-WHMIS;
·墨西哥: NOM-018-STPS-2000 和*近接受的美国GHS模版;
欧洲:
2008年12月16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发布化学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2008
1272号)(CLP法规);修订REACH法规1907/2006(化学品注册、评价、授权和限制法规)在结合国GHS基础上,欧盟结合REACH法规实施进程,树立了一套系统、严密的化学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包装法规(CLP),并于2009年1月20日正式失效。CLP法规(《欧盟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Regulation
(EC)1272/2008)作为欧盟一项涉及面超越REACH的法规,其分类准绳贯彻了结合国全球化学品分类与标签一致协调制度(GHS),并将于2015年6月片面取代欧盟的两个指令Directive
67/548/EEC(物质的分类与标签)和Directive
1999/45/EC(配制品的分类与标签)。CLP法规经两次修订,目前已采用GHS第3修订版。
亚太区:
·澳大利亚: [NOHSC:2011(2004)];
·中国: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风险性公示 通则》GB 15258-2009《化学品平安标签编写规则》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风险性公示 通则》等
·韩国: 基于GHS的化学品标签(KSM 1069:2006);
·日本: 国度规范化学品平安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JIS Z 7250:2005) 基于GHS的化学品标签(JIS Z 725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