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材料弯曲试验:试验结果评定
1、应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评定弯曲试验结果。如规定具休要求,弯曲试验后试样弯曲外表面无肉眼可见裂纹应评定为合格。
2、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弯曲角度认作为最小值;规定的弯曲半径认作为最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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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材料弯曲试验:试验程序
1、试验一般在10-350C的室温范围内进行。对温度要求严格的试验试验温度应为230C±50C。
2、由相关产品标准规定,采用下列方法之一完成试验。
a) 试样在所给定的条件和在力作用下弯曲至规定的弯曲角度;
b) 试样在力作用下弯曲至两臂相距规定距离且相互平行;
c) 试样在力作用下弯曲至两臂直接接触。
3、试样弯曲至规定弯曲角度的试验,应将试样放于两支辊或V形模具或两水平翻板上,试样轴线应与弯曲压头轴线垂直,弯曲压头在两支座之间的中点处对试祥连续施加力使其弯曲.直至达到规定的弯曲角度。
如不能直接达到规定的弯曲角度,应将试样置于两平行压板之间,连续施加力压其两端使进一步弯曲,直至达到规定的弯曲角度。
4、试样弯曲至1800角两臂相距规定距离且相互平行的试验。
5、试样弯曲至两臂直接接触的试验,应首先将试样进行初步弯曲〔弯曲角度应尽可能大,然后将其置于两平行压板之间,连续施加力压其两端使进一步弯曲,直至两臂直接接触。
6、可以采用所示的方法进行弯曲试验。试样一端固定,绕弯心进行弯曲,直至达到规定的弯曲角度。
7、弯曲试验时,应缓慢施加弯曲力。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试样
1、试验使用圆形、方形、矩形或多边形横截面的试样样坯的切取位置和方向应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如未具体规定,对于钢产品,应按照GB/T 2975的要求试样应通过机加工去除由于剪切或火焰切割等影响了材料性能的部分。
2、试样表面不得有划痕和损伤。方形、矩形和多边形横截面试样的棱边应倒圆,倒圆半径不超过试样厚度的1/10。棱边倒圆时不应形成影响试验结果的横向毛刺、伤痕或刻痕。
3、试样宽度应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如未具体规定,试样宽度应按照如下要求:
a) 当产品宽度不大于20mm时,试样宽度为原产品宽度;
b)当产品宽度大于20mm,厚度小于3mm时,试样宽度为20mm±5mm;厚度不小于3mm时,试样宽度在20~50 mm之间。
4、试样厚度或直径应按照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如未具体规定.应按照以下要求。
1)对于板材、带材和型材.产品厚度不大于25mm时.试样厚度应为原产品的厚度:产品厚度大于25mm时,试样厚度可以机加工减薄至不小于25mm,并应保留一侧原表面。弯曲试验时试样保留的原表面应位于受拉变形一侧。
2)直径或多边形横截面内切圆直径不大于50mm的产品,其试样横截面应为产品的横截面。如试验设备能力不足,对于直径或多边形横截面内切圆直径超过30~50 mm的产品,可以按照将其机加工成横截面内切圆直径为不小于25mm的试样。直径或多边形横截面内切圆直径大于50mm的产品,应将其机加工成横截面内切圆直径为不小于25mm的试样。试验时,试样未经机加工的原表面应置于受拉变形的一侧,除作另有规定,钢筋类产品均以其全截面进行试验。
3)锻材、铸材和半成品,其试样尺寸应在交货要求或协议中规定
4)非仲裁试验,经协议可以用大于6.3条和6.4条规定的宽度和厚度的试样进行试验
5)试样长度应根据试样厚度和所使用的试验设备确定。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试验设备
应在配备下列弯曲装置之一的试验机或压力机上完成试验。
a)支辊式弯曲装置;
b)V形模具式弯曲装置;
c)虎钳式弯曲装置;
d)翻板式弯曲装置;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适用于金属材料相关产品标准规定试样的弯曲试验,测定其弯曲塑性变形能力,但不适用金属管材和金属焊接接头的弯曲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