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排放
石油和天然气系统 CH
4逃逸排放是指油气从勘探开发到消费的全过程的CH
4排放,主要包括天然气的加工处理、天然气的输送、原油输送、石油炼制、油气消费等活动。
市县(区)级石油和天然气系统 CH
4逃逸排放估算方法,主要基于所收集到的以下表征活动水平的数据:
一是油气系统基础设施(如小型现场安装设备、主要加工设备等)的数量和种类的详细清单;
二是生产活动水平(如燃料气消费量等);
三是事故排放量(如管线破损等);
四是典型设计和操作活动及其对整体排放控制的影响
再根据合适的排放因子确定各个设施及活动的实际排放量,最后把上述排放量汇总得到总排放量。
石油和天然气系统产生的 CH4逃逸排放。
排放源界定:
井工开采过程排放是指在煤炭井下采掘过程中,煤层 CH
4伴随着煤层开采不断涌入煤矿巷道和采掘空间,并通过通风、抽气系统排放到大气中形成的 CH
4排放。
露天开采过程排放是指露天煤矿在煤炭开采过程中释放的和邻近暴露煤(地)层释放的 CH4。矿后活动排放是指煤炭加工、运输和使用过程,即煤炭的洗选、储存、运输及燃烧前的粉碎等过程中产生的 CH
4排放。
清单编制方法:
对于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CH
4逃逸排放清单编制,如各市县(区)能够获得辖区内各矿井的实测CH
4涌出量,则首选采用基于煤矿的估算方法(IPCC 方法 3),即利用各个矿井的实测 CH
4涌出量,求和计算地区的CH
4排放量。实际测量的数据是最直接、精确和可靠的数据,矿井实测的CH
4涌出量即为CH
4排放量,无需确定排放因子。
如果辖区内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获得 CH4排放量实测数据较为困难,可将煤矿分为国有重点、国有地方和乡镇(包括个体)煤矿三大类,分别确定排放因子和产量,加总汇合得到总排放量。
逃逸排放以及石油和天然气系统产生的 CH4煤炭开采和矿后活动1CH4排放;
排放源界定:
排放源主要包括:居民生活用的省柴灶、传统灶等炉灶,燃用木炭的火盆和火锅,工商业部门燃用农业废弃物、薪柴的炒茶灶、烤烟房、砖瓦窑、垃圾焚烧炉等。
考虑到生物质燃料生产与消费的总体平衡,其燃烧所产生的 CO2与生长过程中光合作用所吸收的碳两者基本抵消,只需要编制和报告 CH4和 N2O 的排放。
清单编制方法:
市县(区)级生物质燃料燃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采用设备法(IPCC 方法 2)
(1)基于各市县(区)的生物质种类和燃烧设备,确定分设备、分燃料品种的消费量;
(2)分设备分燃料品种消费量,乘以对应的 CH4或 N2O 排放因子,得到各类生物质燃料燃烧的 CH4及 N2O 排放量;
(3)逐层累加计算出生物质燃料燃烧的 CH4及 N2O 排放总量。
和 N2O 生物质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 CH4)排放;
温室气体:二氧化碳(CO
2)、甲烷(CH
4)和氧化亚氮(N
2O)
排放源界定:
固定排放源按部门可分为公用电力与热力部门、工业和建筑部门、农业部门、服务部门(第三产业中扣除交通运输部分)、居民生活部门;
移动排放源指所有借助交通工具的客货运输活动,包括民航、公路、铁路、水运,其中水运“国际远洋内燃机”不计入在内。
清单编制方法:
化石燃料燃烧CO
2排放量采用以详细技术为基础的部门方法(也即 IPCC 方法 2,以下称“部门法”)计算。该方法基于分部门、分燃料品种、分设备的燃料消费量等活动水平数据以及相应的排放因子等参数,通过逐层累加综合计算得到CO
2排放量。
电站锅炉N
2O排放量根据燃煤流化床锅炉、其他燃煤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等不同锅炉类型的燃料消费量和燃料的排放因子进行估算。
交通运输移动源的CH
4和N
2O排放根据不同交通运输方式的燃料消费量及基于燃料的排放因子估算。
)和氧化亚氮(N2O)、甲烷(CH4化石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CO2
全球变暖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影响气候变化的原因是多种的,根据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认为,过去50年发生的变化,有90%以上的可能是人类活动造成的。人类活动排放了大量温室气体,导致大气温室效应的增加,导致全球变暖。编制温室气体清单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清单可以识别出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了解各部门排放现状,预测未来减缓潜力,从而有助于制定应对措施。健明迪检测可依据《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等标准进行清单编制。
本文主要讲解能源活动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报告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