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
1、实验室检测分析
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样品检测分析。
2、数据评估
整理调查信息和检测结果,评估检测数据的质量,分析数据的有效性和充分性,确定是否需要补充采样分析等。
3、结果分析
根据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确定地块关注污染物种类、浓度水平和空间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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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场采样
1、采样前的准备
现场采样应准备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定位仪器、现场探测设备、调查信息记录装备、监测井的建井材料、土壤和地下水取样设备、样品的保存装置和安全防护装备等。
2、定位和探测
采样前,可采用卷尺、GPS 卫星定位仪、经纬仪和水准仪等工具在现场确定采样点的具体位置和地面标高,并在图中标出。可采用金属探测器或探地雷达等设备探测地下障碍物,确保采样位置避开地下电缆、管线、沟、槽等地下障碍物。采用水位仪测量地下水水位,采用油水界面仪探测地下水非水相液体。
3、现场检测
可采用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重金属快速测定仪、生物毒性测试等现场快速筛选技术手段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可采用直接贯入设备现场连续测试地层和污染物垂向分布情况,也可采用土壤气体现场检测手段和地球物理手段初步判断地块污染物及其分布,指导样品采集及监测点位布设。采用便携式设备现场测定地下水水温、pH 值、电导率、浊度和氧化还原电位等。
4、土壤样品采集
1)土壤样品分表层土壤和下层土壤。下层土壤的采样深度应考虑污染物可能释放和迁移的深度(如地下管线和储槽埋深)、污染物性质、土壤的质地和孔隙度、地下水位和回填土等因素。可利用现场探测设备辅助判断采样深度。
2)采集含挥发性污染物的样品时,应尽量减少对样品的扰动,严禁对样品进行均质化处理。
3)土壤样品采集后,应根据污染物理化性质等,选用合适的容器保存。汞或有机污染的土壤样品应在 4 ℃以下的温度条件下保存和运输,具体参照 HJ 25.2。
4)土壤采样时应进行现场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和编号、气象条件、采样时间、采样位置、采样深度、样品质地、样品的颜色和气味、现场检测结果以及采样人员等。
5、地下水水样采集
1)地下水采样一般应建地下水监测井。监测井的建设过程分为设计、钻孔、过滤管和井管的选择和安装、滤料的选择和装填,以及封闭和固定等。监测井的建设可参照 HJ/T 164 中的有关要求。所用的设备和材料应清洗除污,建设结束后需及时进行洗井。
2)监测井建设记录和地下水采样记录的要求参照 HJ/T 164。样品保存、容器和采样体积的要求参照 HJ/T 164 附录 A。
6、其它注意事项
现场采样时,应避免采样设备及外部环境等因素污染样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污染物在环境中扩散。现场采样的具体要求参照 HJ 25.2。
7、样品追踪管理
应建立完整的样品追踪管理程序,内容包括样品的保存、运输和交接等过程的书面记录和责任归属,避免样品被错误放置、混淆及保存过期。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详细采样分析
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详细采样分析工作计划。详细采样分析工作计划主要包括:评估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和结果,制定采样方案,以及制定样品分析方案等。详细调查过程中监测的技术要求按照 HJ 25.2 中的规定执行。
1、评估初步采样分析的结果
分析初步采样获取的地块信息,主要包括土壤类型、水文地质条件、现场和实验室检测数据等;初步确定污染物种类、程度和空间分布;评估初步采样分析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制定采样方案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的结果,结合地块分区,制定采样方案。应采用系统布点法加密布设采样点。对于需要划定污染边界范围的区域,采样单元面积不大于 1600 m
2(40 m×40 m网格)。垂直方向采样深度和间隔根据初步采样的结果判断。
3、制定样品分析方案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制定样品分析方案。样品分析项目以已确定的地块关注污染物为主。
4、其它
详细采样工作计划中的其它内容可在初步采样分析计划基础上制定,并针对初步采样分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采样方案和工作程序等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况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内容包括核查已有信息、判断污染物的可能分布、制定采样方案、制定健康和安全防护计划、制定样品分析方案和确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等任务。
1、核查已有信息
对已有信息进行核查,包括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重要的环境信息,如土壤类型和地下水埋深;查阅污染物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或地块周围环境的可能分布和迁移信息;查阅污染物排放和泄漏的信息。应核查上述信息的来源,以确保其真实性和适用性。
2、判断污染物的可能分布
根据地块的具体情况、地块内外的污染源分布、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污染物的迁移和转化等因素,判断地块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的可能分布,为制定采样方案提供依据。
3、制定采样方案
采样方案一般包括:采样点的布设、样品数量、样品的采集方法、现场快速检测方法,样品收集、保存、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1)采样点水平方向的布设参照以下进行,并应说明采样点布设的理由,具体可见HJ 25.2。
系统随机布点法:适用于污染分布均匀的地块。
专业判断布点法:适用于潜在污染明确的地块。
分区布点法:适用于污染分布不均匀,并获得污染分布情况的地块。
系统布点法:适用于各类地块情况,特别是污染分布不明确或污染分布范围大的情况。
2)采样点垂直方向的土壤采样深度可根据污染源的位置、迁移和地层结构以及水文地质等进行判断设置。若对地块信息了解不足,难以合理判断采样深度,可按 0.5-2 m 等间距设置采样位置。具体见 HJ 25.2。
3)对于地下水,一般情况下应在调查地块附近选择清洁对照点。地下水采样点的布设应考虑地下水的流向、水力坡降、含水层渗透性、埋深和厚度等水文地质条件及污染源和污染物迁移转化等因素;对于地块内或临近区域内的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如果符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则可以作为地下水的取样点或对照点。
4、制定健康和安全防护计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地块调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防护计划。
5、制定样品分析方案
检测项目应根据保守性原则,按照第一阶段调查确定的地块内外潜在污染源和污染物,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中的基本项目要求,同时考虑污染物的迁移转化,判断样品的检测分析项目;对于不能确定的项目,可选取潜在典型污染样品进行筛选分析。一般工业地块可选择的检测项目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氰化物和石棉等。如土壤和地下水明显异常而常规检测项目无法识别时,可进一步结合色谱-质谱定性分析等手段对污染物进行分析,筛选判断非常规的特征污染物,必要时可采用生物毒性测试方法进行筛选判断。
6、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现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防止样品污染的工作程序,运输空白样分析,现场平行样分析,采样设备清洗空白样分析,采样介质对分析结果影响分析,以及样品保存方式和时间对分析结果的影响分析等,具体参见 HJ 25.2。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具体要求见HJ/T 164 和HJ/T 166。
经过第一阶段的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发现有潜在的污染源,则应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工作内容就是采样分析,通过采样来确定地块污染物种类、浓度水平和空间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