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类别 | 化妆品检测项目 | |
微生物 | 必检 | 常规5项(菌落总数、霉菌与酵母、耐热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重金属 | 必检 | 常规4项(汞、砷、铅、镉) |
甲醇 | 选检 | 乙醇,异丙醇含量≥10% |
α-羟基酸 | 选检 | 宣称含α-羟基酸(酒石酸、乙醇酸、苹果酸、乳酸、柠檬酸); 不宣称但其总量≥3% |
抗生素7项 | 选检 | 宣称祛痘产品 |
性激素7项 | 选检 | 含性激素类产品 |
去屑剂5项 | 选检 | 宣称去屑产品 |
防晒剂15项 | 选检 | 防晒产品及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 |
二噁烷 | 选检 | 原料含有苯氧乙醇,PEG和AES类原料,聚醚类聚山梨醇脂,聚氧乙烯类产品 |
石棉 | 选检 | 含有滑石粉产品 |
注: ①在选择试验项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按具体产品用途和类别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 ②若一个样品包装内各部分为独立包装,应当分别检验;若一个样品包装内各部分为非独立包装,应混合取样检验。若产品为不同类别的彩妆组合,应分别检验。 ③参照《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339号)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对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其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可免予产品的相关毒理学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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