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方法
1、沙尘试验:
1)沙试验推荐采用吹沙的方法,试验持续时间为4 h;尘试验(包括飘浮和沉降)推荐采用自由降尘的方法,试验持续时间为4 d。
2)沙尘试验后试验样品除性能特性满足要求外,其外观和结构应无机械损伤、绝缘降低或过热等现象。
2、盐雾试验:
1)试验的持续时间可选16 h,24 h.48 h、72 h、96 h或168 h。
2)盐雾试验后试验样品除性能特性满足要求外,其外观和结构应无腐蚀,锈蚀,表面劣化或绝缘降低等现象。
试验背景
探测器活性物质试验包括机械活性物质和化学活性物质。机械活性物质环境条件主要是空气中的沙、飘浮的尘和沉降的尘。化学活性物质环境条件主要是海盐的盐雾和化学气体,以及地面车辆使用环境中的路盐。
健明迪检测可靠性实验中心具备各种核辐射探测器的环境试验能力,为核辐射探测器产品提供专业的沙尘试验、盐雾试验等活性物质试验服务。
核辐射探测器活性物质试验机构
健明迪检测可靠性实验中心具备各种核辐射探测器的环境试验能力,为核辐射探测器产品提供专业的沙尘试验、盐雾试验等活性物质试验服务。
试验标准
GB/T 10263-2006 核辐射探测器环境条件与试验方法
GB/T 2423.37-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L:沙尘试验
GB/T 2423.61-201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和导则:大型试件砂尘试验
DZ 0039.13-1992 地质仪器产品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砂尘试验
试验项目
沙尘试验:沙、尘(漂浮)、尘(沉降)、烟灰沉降
盐雾试验:海盐、路盐、化学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