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范围
化妆品功效评价包括以下化妆品:
1)仅具有保湿和护发功效的化妆品;
2)具有抗皱、紧致、舒缓、控油、去角质、防断发和去屑功效,以及宣称温和(如无刺激)或量化指标(如功效宣称保持时间、功效宣称相关统计数据等)的化妆品;
3)具有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祛痘、滋养和修护功效的化妆品
4)具有祛斑美白、防晒和防脱发功效的化妆品;
5)进行特定宣称的化妆品(如宣称适用敏感皮肤、宣称无泪配方)
政策背景
为加强对化妆品安全性和功效性的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在产品上市前需对化妆品功效宣称及安全性进行评价,化妆品功效评价合格的产品方可上市销售。
注意事项
1)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方法应当有合理的试验方案,方案设计应当符合统计学原则,试验数据符合统计学要求,并按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技术导则的要求开展;
2)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和消费者使用方法应当遵守伦理学原则要求,进行试验之前应当完成必要的产品安全性评价,确保在正常、可预见的情况下不得对受试者(或消费者)的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所有受试者(或消费者)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试验;
化妆品功效评价机构
化妆品功效评价是对其功效性宣称进行科学支持的有效手段,通过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临床评价等多种方法对化妆品功效进行综合测试、合理分析和科学解释。
评价项目
人体功效测试 |
皮肤控油抗痤疮测试 |
皮肤油脂测试、皮肤抗痘测试 |
发用产品功效测试 |
祛头屑测试、头发柔顺性测试、头发弹性测试、头发光泽度测试、防脱发实验,发用产品粘性试验 |
彩妆产品功效测试 |
持久性测试、遮瑕能力测试、防水功效测试、睫毛浓度纤长测试、唇膏色泽测试、保湿度测试 |
皮肤美白祛斑测试 |
皮肤光泽度测试、皮肤亮度测试、皮肤颜色测试 |
皮肤屏障功能测试 |
皮肤保湿测试、皮肤舒缓测试、皮肤酸碱度测试、皮肤去角质测试、乳酸刺痛测试 |
防晒产品功效测试 |
PFA值测试、SPF值测试、抗汗性能测试、防水性能测试 |
皮肤抗衰老测试 |
皮肤抗皱测试、皮肤弹性测试、皮肤紧致度测试、皮肤平滑度测试、皮肤毛孔改善测试 |
化妆品感官评价 |
嗅觉评价、视觉评价、肤感评价 |
体外功效评价 |
体外抗衰老测试、体外促创面愈合测试、体外美白测试、体外促毛发生长测试、体外抗痤疮测试、体外抗头屑测试、体外舒缓测试、皮肤吸收和渗透测试、体外抗过敏测试、痤疮丙酸杆菌抑菌测试、体外保湿测试、抗氧化性能测试 |
人体安全性测试 |
人体皮肤斑贴测试、封闭性斑贴测试、开放性斑贴测试、重复性损伤性斑贴测试、光斑贴测试 |
评价方法
化妆品功效评价方法分以下三大方法:
1)人体功效评价试验
2)消费者使用测试
3)实验室试验
评价标准
化妆品功效评价标准参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2021年 第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