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方法
1、将恒定湿热试验箱的温度调控到40 ℃,相对湿度调控到90%,并保持。对于试验样品进行使用环境湿度试验时,保持时间应不少于2 h。进行贮存环境湿度试验时,保持时间应不少于4 h。
2、在不加湿的条件下,将恒定湿热试验箱内的温度升高到40 ℃,待温度稳定后再加湿,以免对试验样品产生凝露。当恒定湿热试验箱内的温度和相对湿度达到规定值并稳定后,开始计算试验保持时间。
3、对于试验样品进行使用环境湿度试验时,在规定值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条件下,进行性能和功能测试时,其测试次数应不少于3次。
试验背景
潮湿环境中,因为凝露以及吸附效用,导致绝缘材料表面绝缘电阻降低。湿度大的环境会导致材料化学、机械性能发生改变。如机械强度下降、体积变大等。水文仪器湿度试验可测定产品在规定的环境湿度条件下使用、贮存的适应性。
健明迪检测可靠性实验中心具备各种水文仪器的环境试验能力,为水文仪器提供专业的湿度试验等环境试验服务。
水文仪器湿度试验机构
健明迪检测可靠性实验中心具备各种水文仪器的环境试验能力,为水文仪器提供专业的湿度试验等环境试验服务。
试验标准
GB/T 9359-2016 水文仪器基本环境试验条件及方法
GB/T 1771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 2421.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概述和指南
GB/T 2421.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规范编制者用信息 试验概要
GB/T 2422-2012环境试验 试验方法编写导则 术语和定义
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479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分类 第1部分:环境参数及其严酷程度
GB/T 19677水文仪器术语及符号
GB/T 50095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
试验范围
观测水文要素的仪器、设备或装置,统称为水文仪器,主要分为:水位仪器、流速仪器、降水仪器、水温仪器、冰凌仪器、土壤水仪器、泥沙测验仪器、水质采样仪器、水文测验设备及测具、计数显示及记录仪器、通信遥测仪器设备、数据转换处理仪器
具体包含:如水文巡测车、水文自动测报装置、水位传感器、水位测针、遥测温度计、半导体温度计、中子测水仪、悬移质泥沙采样器、超声波探测仪等。